入会指南
自愿申请,按协会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
入会条件
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,可自愿申请加入协会
- 依法注册、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;
- 从事医药制造、医疗器械、医药流通及相关业务;
- 承认并遵守《扬州市生物医药行业协会章程》;
- 自愿提出入会申请,并按章程规定履行会员义务。
需提交材料
申请单位需准备的基本材料
- 入会申请表(加盖单位公章);
- 营业执照复印件;
- 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(如行业许可、备案或认证文件);
- 单位简介(含主要业务、产品与联系方式);
- 协会秘书处要求的其他材料。
具体材料清单以协会秘书处要求为准。
办理流程
自提交申请至成为会员单位的五个步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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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提交入会申请
拟入会单位填写入会申请表,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,提交协会秘书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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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协会秘书处初审
秘书处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,必要时通过走访、沟通等方式了解申请单位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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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理事会审议通过
按照协会章程规定的程序,将初审通过的入会申请提交理事会审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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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按规定缴纳会费
经审议通过的单位,按照协会《会费收缴标准》的规定缴纳会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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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颁发会员证书并公告
由协会颁发会员证书,并按照协会工作安排公布会员名单。
会费标准
按会员单位在协会所任职务缴纳,会员每届五年、每年一缴
| 会员类别 | 年度会费 |
|---|---|
| 会长单位 | 50,000 元 / 年 |
| 副会长单位 | 15,000 元 / 年 |
| 理事单位 | 5,000 元 / 年 |
| 普通会员单位 | 2,000 元 / 年 |
会员每届五年,每年一缴;已入会会员应于每年 10 月 31 日前缴纳下一年度会费。详见《会费收缴标准与使用管理办法》。